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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为什么必须先计提后发放

2023-06-01 34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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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工资必须先计提后发放的原因如下: 1、因为大部分工资都不是当月发放的,为了账目名了,一般是当月计提,下月发放。由于企业工资是下月发放,也就是先工作到下月才发工资,这就要将本月已经产生的工资费用先计提到本月的损益; 2、计提的主要目的是想把当月的费用算到当月里,很少有单位能当月发放当月工资的(月末最后一天的考勤统计完才能计算工资),一般都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但为了不影响结账又能及时准确计算当月费用,所以预先计提工资。 工资发放的程序如下: 1、计提,指当期的费用先提存纳入当期,不能随意在支付的时候才计入支付期间的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2、发放,上月已计入费用/成本类科目,不会对发放当月的企业利润产生影响,由企业直接从银行账号打款到员工个人账号里面。 综上所述,工资是一种经济成本,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按照财务会计的规定,在发放工资前要先进行计提,以确保工资在发放时能够被正确登记在会计账上,以便企业能够正确地确定其财务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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