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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没到自己搬走需要什么吗

2024-05-15 16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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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您尚未完成租赁协议期限前提议撤离住所时,这将被视作违反合约义务的行为,因此,我们按照租赁协议中的条款与相关法规要求来对您施加违约金。通常而言,若是您提前决定结束居住而不再续签租赁协议的话,那么我们将不会向您归还先前所缴纳的租房押金。 若您在签署租赁协议之前并未对押金的使用性质和规则进行过明确约定的话,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押金视为租赁预付款来处理。无论我们是否签订了书面约定,押金的主要作用都是为了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备的完整性,以及防止因任意外界因素导致的房屋及其内部设备的损害。如果此次租赁过程中,因为您的原因,而给我方造成了房屋及室内设备的财产损失的话,那么的话在押金金额中有相应的部分会被扣除作为赔偿。但倘若并无产生任何此类的损失,那么,自合同期满日起或者双方正式解除协议之日起,原来所交付的所有押金我们都会全数归还给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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