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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使用权房政策是什么?

2020-11-12 172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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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上海市日前印发《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上海户籍购买使用权房进行限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同一户公有住房承租权。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有住房差价交换活动,保障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维护公有住房管理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差价交换(以下称“差价换房”)。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差价换房的主管部门。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差价换房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公有住房出租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指导、监督。公有住房出租人负责办理差价换房的征询手续。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本区范围内差价换房交易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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