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征收裁决行政复议的原则是哪些?具体在哪里办理?

2024-06-14 15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是税收执法权的有机组成部分,该权力的实现对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1] 中国于1999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发布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2004年2月24日对该复议规则作了修订,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并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分八章共52条,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管辖、申请、受理、决定以及相关证据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专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保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是,据我们调查发现,尽管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总体数量不多,下面一组数字对比可以说明纳税人的法律运用与执法违法案件的存在数量尚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近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进行了2003年度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48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8个区县的324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审内容涉及‘主体是否合法’、‘事实取证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四个方面,发现其中不合格卷37卷(市属行政机关16卷,区县21卷),占到总数的11%。这些不合格卷全部为‘零分卷’。可见,我们的执法工作尚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征收裁决行政复议与此相比,我们纳税人通过正当手段进行维权的行为却少得可怜,在每年的行政执法案件中纳税人提起复议和诉讼的比例不足1%。”多数纳税人不愿走这个渠道,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执法规范欠完善、复议模式存在问题等重要因素。本节主要分析中国现行的税务行政复议裁决及实现规则,通过国际比较,指出问题并提供完善的对策。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