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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工伤如何赔偿

2023-10-21 262人已浏览
  • 郑萌律师

    郑萌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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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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