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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2023-01-10 4,964人已浏览
  • 崔萍律师

    崔萍律师高级合伙人

    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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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产过户不一定需要公证,需视情况而定,以往属于以下情况的需要必须办理公证,但根据新规定,以下情形不需要再办理公证,是否是否公证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 1、个人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继承不需要公证; 2、赠与的房产。房产赠与不需要强制公证;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的,房产买卖协议不需要再进行强制公证,直接办理过户即可。 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比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企业法人,那就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3、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4、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5、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房屋过户公证办理流程: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查资料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异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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