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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最主要的不同点都有哪些

2021-06-02 17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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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主要是无偿和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国有土地划拨是依法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划拨一片土地可以无偿使用,出让则是需要经过竞拍等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且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划拨和出让的具体区别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行政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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