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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怎么界定

2024-05-03 3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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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我国对于如何界定故意拖欠工资的情形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为此除应全额支付工资外,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逾期不付的还应加付赔偿金,并且劳动者还有权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何为无故拖欠工资并未进行明确规定,目前对于无故拖欠工资通常都是按照原国家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规定来进行解释。根据该规定第四条,“无故拖欠”是指除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以及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形外,用人单位超过规定的付薪日期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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