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2023-12-15 4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7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 1、老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独生子女是指依法与其父母(公婆)均已去世的个人独自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的个人。 3、多个子女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个子女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限额。 5、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每年每人扣除12000元,不分赡养人。 谁来申报 子女中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除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应当按照每个子女每月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如何计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额度 4、多个子女共同赡养老人的,以每个子女扣除额为最高限额; 5、经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月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哪些人可以申报 根据规定,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申报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另一类是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共同居住生活,是指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共同居住生活,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子女不能同时分别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即: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则在这些子女中只能选择一位进行扣除。 有哪些特殊情形可以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因服兵役、读研、出国留学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延误领取工资或劳务报酬的,应当在实际发放前办理扣除。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报继续教育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等;纳税人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授权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抽查。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有异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成立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方式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不属于不依法纳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提请,由税务机关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