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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约定赡养老人支出分摊额度时,除了必须填写被赡养人的相关信息外,还必须填写其他共同赡养义务人的相关...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有如下分摊方式:主要依据子女和数量,若为独生子女的,其专项附加扣除为每月2000元;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其兄弟姐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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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为共同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如果当事人的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60岁。纳税人赡养一人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费,统一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配每月2000元扣除额,每人分配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配或约定分配,也可以由赡养人指定分配。约定或指定分配的,必须签订书面分配协议,指定分配优先于约定分配。具体的分配方式和金额在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和孩子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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