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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2022-12-07 1,596人已浏览
  • 唐晓峰律师

    唐晓峰律师创始人

    云南唐律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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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 一、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一)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 (二)订金合同或者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或者属于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二、二者功能不同。 (一)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担保; (二)订金仅具预付款性质,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三、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一)定金担保的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 (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四、二者法律后果不同。 (一)定金交付后,如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无权返还定金; (二)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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