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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每次指的是什么

2024-05-19 2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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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最高以800元为限月)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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