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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适合企业职工有哪些

2022-06-17 1,399人已浏览
  •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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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适合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 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2、企业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铁路、港口、仓库部分装卸人员、因特殊工作性质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 3、由于生产特点、特殊工作需要或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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