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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师职称过渡后工资减少

2021-12-02 18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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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中职教师职称过渡后工资减少属于正常情况。工资会更低的,职称的影响,因为之前在学校评聘的职称都是教师职称,而对于其他事业单位来说,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设置的岗位也不同,一般只有经济师或者工程师这些岗位而不会有教师岗位,因此教师职称是不能聘用的。而且不能跨序列转评,只能够重新评审或考取职称,因此中级职称很有可能直接变为初级,工资就低了很多。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过渡办法: (一)将中职学校教师现有人员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过渡为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统一办理过渡手续。中小学与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等级对应关系是: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教师对应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教师对应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教师对应教员(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二)过渡前,已聘任中小学教师职务的,过渡后,按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未聘任人员,保留过渡后的资格,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 (三)完成过渡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当年的职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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