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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日期怎么填写

2021-11-27 27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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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签订劳动合同是从用工之日起,即填写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具体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3、国营国有企业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4、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力资源管理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 5、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6、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一条  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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