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哪些社会监督有效

2024-06-03 10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1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既体现了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的内容,又是贯彻实施这一原则的重要、有效的措施。对于社会监督,一方面,国家提倡、鼓励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打一场“人民战争”,促使经营者依法经营,不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国家支持、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社会监督行为。对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检举、揭发,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应依据其职权予以受理,依法进行处理;对打击、报复检举、揭发者的行为,国家机关应依法予以惩处。从社会监督的主体来看,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监督和个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既包括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其中起着十分重要作用的就是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章专设“消费者组织”一章,对消费者协会的定性、履行公益性职责、获得经费等必要支持以及其他消费者组织有权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等都作了完善的规定,对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的作用,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个人监督实际上主要就是消费者自己的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当然,即使没有进行实际消费行为,不属于消费者,对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样可以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