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集体土地征用后,土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2024-05-07 16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土地征收是指集体土地征收,因为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一般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来实现。办理集体用地申请的主体一般包括两类 一、行政主管部门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 3、区、县级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 二、土地征用主体 1、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即征用集体土地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其他单位;2、被征用集体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