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用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征收集体土地时,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查看原文
2集体用地属于什么土地性质
集体用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自留地、自留山属集体所有为由,将农民自己经营的自留地按集体地计算,承包给农民,并收取一定数额的承包费用.在中国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农民进行家庭副业生产。一、农村自留地使用权能买卖吗不可以。农村村民的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自留地长期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耕种自留地,增加个人收入。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宅基地。二、自己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宅基地吗自己没有宅基地在农村可以申请。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三、集体的厂房买卖合同转让有效吗集体的厂房买卖合同转让没有效。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以集体所有为主,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查看原文
3集体用地可以出售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转让出售的,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且也只能转让出售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一、农村土地自愿放弃承诺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二、土地使用权与土地管理权的区别土地管理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查看原文
4集体用地被征用合法么
一、集体用地被征用合法么首先是怎样的条件下集体承包地被征收是属于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那么应该办理一定的审批手续,所以说首先应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已经批准过的农用地转移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可以由市县级的人民行政机关具体批准,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人民行政机关批准,有权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机关必须是承包地所在的省级人民行政机关或者国务院,其他的机关是没有这项职权的。二、集体土地征用程序有哪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三、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发布拟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征...查看原文
5集体用地房屋能租吗
集体用地房屋经批准能租。农村集体用地的房屋能正常使用且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和房管部门同意出租证明的,依法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租赁政策的可以出租。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租赁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租赁委托代理房屋委托代理人授权租赁的证明等。当事人应当携带的相关证件,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其中一份要求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不同的要求。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房证明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三、租房主要缴纳哪些税款租房主要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按租金收入计算12%缴纳。其中,个人出租住房的,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以暂停...查看原文
6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农村确权土地,儿女能继承吗?农村确权土地儿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在农村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吗耕地是不能继承的。在农村,农民对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继承权,任何人都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三、集体产权房的定义在了解集体产权房之前我们...查看原文
7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何用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做作用: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查看原文
8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条件
1、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中,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3、兴办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其用地面积要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5、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6...查看原文
9集体土地使用证公证
一、涉及农村房屋事项一般不予公证的原因1、农村房屋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取得通常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农民具有宅基地使用证,一般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随着我国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开展,农村房屋拆迁大量增加,违法买卖农村房屋、违规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等现象凸现出来并引发大量纠纷,以致部分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冻结了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变更登记。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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