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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户房子要交税吗

2022-11-07 92人已浏览
  • 何嘉志律师

    何嘉志律师专职律师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设工程、民事诉讼、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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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离婚引起的房屋产权变更非房屋买卖行为,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时,一般是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就可以办理成功。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要按照房管局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很常见并且普遍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3、关于析产。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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