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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可以买房加名字吗

2024-05-08 17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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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现今社会中,男方在结婚前购买房产时,完全能够将其登记在女方的名下。若是仅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话,这实际上可理解为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并因此而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反之,如果该房产证上同时印刻了男女双方的姓名,则该房产便可自然地转变为双方共享的财产。鉴于房产登记产生效力的原则,因此当出现需要分割房产的情况时,原则上应按照均等比例进行分割。总的来说,在婚前建立的财产关系乃是个人私有的权利,具体而言就是指当事人在婚前获得的无论有无形之分,动产或不动产财产形式的一切事物,只要这些财产来源合法合规,都应当受由法律提供的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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