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证明商标的特殊性

2024-06-10 5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74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第一,证明商标也具有不同于普通商标的特殊功能。尽管证明商标与和普通商标一样使用于商品和服务,但普通商标的基本功能主要在于标示一定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特定的企业,而证明商标的基本功能仅仅在于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特定的品质、符合一定的条件或者满足了一定的要求,一般认为并无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第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与使用人是分离的。普通商标的注册人既可以自己使用该商标,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但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只能让那些符合其规定条件的人在他们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而自己并不能在商标使用意义上使用该商标,或者说不能提供用该商标标示的产品或服务。换言之,证明应该是证明商标所有人唯一从事的活动,如果他要从事其他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并且使用商标的话,则其使用的商标与其注册的证明商标不能是同一商标。 第三,与集体商标一样,具有原产地性质的证明商标在构成要素方面也不同于普通商标。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禁止作为商标使用,但作为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以地名作为证明商标或其组成部分的,并不要求十分准确,它可以是简称,也可以是数个地名的组合。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地名限于对特定地域进行描述,否则禁止使用。地理标志更强调其商品的地理来源。以地名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组成部分如果具有欺骗性,也是不允许的。 第四,法律对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人也有不同于普通商标申请人的特殊性。普通商标的申请人通常应该是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人通常不能是个人。另一方面,政府机关一般不能作为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人。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