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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有哪些特殊性

2022-04-15 170人已浏览
  • 李土金律师

    李土金律师合伙人

    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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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伪证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伪证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2、犯罪主体: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刑事诉讼中客观表现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有陷害他人或者隐瞒犯罪证据的目的。行为人没有这个目的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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