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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主动辞职有违约金吗

2024-05-27 1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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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若人力资源服务期限尚未结束即选择辞职者,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依照协议条款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以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为准。如劳动者并未接受过任何专项培训,则无需履行服务期义务,辞职后亦无需缴纳违约金。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若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且双方就服务期达成了明确约定,那么当劳动者在服务期尚未届满之时选择辞职,便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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