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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不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

2024-06-24 1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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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营改增后,应税做法的买下方在向销售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具体要提供什么信息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对此作发生明确。【政策限定】“增值税纳税人买下货物、劳动、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买下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组织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或其他证明手续。”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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