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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2022-06-17 607人已浏览
  • 向华友律师

    向华友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木棉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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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如下: 1、质权是根据双方的协议建立的,留置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建立的; 2、质权在设定时转让占有;留置权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 3、质权标的有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 4、质权可以在债权到期清偿期未清偿的情况下行使。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留置权; 5、质权不会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留置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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