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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职工医保起付线是多少

2023-12-22 12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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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扬州市职工医保的起付线标准为600元。扬州市职工医保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和改变,这些变化对于参保职工和其家属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政策的变化可能涉及起付线、报销比例、医疗服务范围等方面,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医疗服务的获取。了解这些政策变化及其影响对于参保人员非常重要,可以帮助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医疗保障和医疗费用支出。同时,政策变化也需要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积极配合,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服务的顺利进行。 扬州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 对于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4%,个人支付6%;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支付1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支付15%。 对于退休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7%,个人支付3%;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6%,个人支付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1%,个人支付9%。 扬州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办理住院手续:在入院时,需要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2、登记备案: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需要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3、开具住院申批单:出院时,需要到医保办公室开住院申批单,同时还需要准备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等相关材料。 4、提交材料:将上述材料提交给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办公室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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