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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已抵扣的专票如何红冲

2021-12-13 26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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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购买方已抵扣的专票冲红步骤如下: 1、首先,购货方登录开票软件,选择“信息表”,点击“红字信息表填开”; 2、选择“购买方申请”,点击“已抵扣”,点击确定。弹出“开具信息表”窗口,录入蓝字发票信息; 3、返回主页面,选择“红字信息表导出”,选中红字信息,点击“上传”,待系统“审核通过”; 4、购货方开具信息表并审核完成之后,由销售方登录开票软件,选择“发票填开”; 5、在开票界面点击“红字”,选择“导入信息表”,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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