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店堂告示为什么会成为是商店采用的特有手段

2020-08-24 09:35:12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8-24 回复

专业分析:

这类方式是指经营者采用明示的手段,向消费者告知其有关经营状况。其中,店堂告示是商店采用的特有手段,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是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几种常见方式,除此之外,还有声明、告示、顾客须知、注意事项等经营方式。一般来说,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的内容基本上分为两类:一是涉及交易内容即合同条款的,如“商品售出概不退货”等;二是涉及其他经营事项的,如“本店盘存暂不营业”等。本条所称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其他方式,是指前一类情形。它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如果经营者制定有格式合同,又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为其格式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如果经营者制定格式合同,仅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规定交易协议的内容,则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视为独立的格式合同。在实践中,前一种情况是最主要的表现。

展开更多

针对店堂告示为什么会成为是商店采用的特有手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店堂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店主不可以用店堂告示免除自己产品质量责任,对于售出的产品仍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店堂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店主不可以用店堂告示免除自己产品质量责任,对于售出的产品仍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