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其他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针对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法律的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擅自离职。这种情况是指劳动者一声招呼没打,就随意离职的行为,通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2.未满法定通知期离职。即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3.滥用即时辞职权。只有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情形时,劳动者才可以行使即时解除权。具体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但是实际生活中,有的员工会滥用即时辞职权,不管符不符合条件,动不动就行使即时解除权,侵害了用人单位的权益。4.滥用劳动合同终止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应当延续到服务期满。有的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但是服务期未满,就盲目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