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针对是没有工资的。之前一直有押十天工资。但是他说要在本月工资里扣除十天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月工资应该按21.75天计算。一年中标准工作日一般为250天,每个月平均工作20.83天,但除法定工作日之外,还有11天法定节假日需要进行算薪。所以工作日要比计薪日少一点,计薪日就应该在250天的基础上加11天,即261天,再平均到每个月就是21.75天。因此月工资是按21.75天计算,而不是30天或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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