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算否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未签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但是不得超过法律有关试用期期限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 二、三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