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针对用人单位有劳动者工作过错是否与员工有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用人单位与无过错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员工无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有:①针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出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②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在原来劳动合同订立条件下,劳动者拒绝续约的。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解约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