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法对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被鉴定为一级至三级的劳动关系的规定(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因公伤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职工工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级别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