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三级,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因工致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被评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为其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公伤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职工工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级别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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