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伤认定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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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进行投诉举报; 2、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仲裁; 3、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在收到仲裁书15天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首先,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次,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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