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2条,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在用人单位拒不按时支付工资时,如何处理呢劳动者可以持相关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牌、社保清单、工资条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局出面帮助协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若调解不成,请求劳动部门制作“调解不成”的书面文件,上面应当列明申请事项为“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此后,持“调解不成”的书面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据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