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强制加班的证据,可以立即走人,这是强迫劳动。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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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的这种行为,职工不要因情绪所致单纯的马上提出辞职。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工作,取得单位拖欠你工资的证据后,等哪天想跟单位清算工资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起诉。二是先在单位忍着工作一个月,当取得单位无故降低你工资的证据后,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强迫员工辞职的的,员工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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