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是否向用人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用人单位言称劳动者没有递交辞职报告时,劳动者应当使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向用人单位递交过辞职报告,否则劳动者得重新向用人单位递交自己的辞职报告。在用人单位拒收劳动者递交的辞职报告时,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过邮政挂号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劳动者要好好保留邮政挂号收据作为证据〕,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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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应该注意的有: 1、注意辞职的时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签收。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注意事项: 一、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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