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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未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2023-05-17 1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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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7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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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企业未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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