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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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第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来说,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距离入职时间已超过二年的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已超过一年的,均视为超过时效; 3、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4、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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