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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条件是什么

2022-10-05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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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5 回复

专业分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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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约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其他。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条件是: 1、视为无固定期限的条件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续订劳动合同的等; 2、约定无固定期限的条件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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