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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医院领导把我们40%的工资当绩效工资来发,全年40%的工资当做绩效工资也被全部扣除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2018-09-04 18: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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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04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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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绩效工资扣除具体计税办法是: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双方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但是如果感觉公司可以讲道理,表明自己的立场,和单位协商要求发放自己应得的绩效工资。毕竟闹上法庭也是一件在经济上和程序上都有一定的压力,能协商解决更好。 2、地方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劳动仲裁处理。如果公司态度恶劣,不愿支付劳动者应得的绩效工资吗,当事人可以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劳动诉讼解决。这一般作为最后的手段,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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