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环保法》确立了多重的监督机制,除明确了政府的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外,还规定了社会监督,包括公众参与、公益诉讼,舆论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等方式,集全社会之力,共同保护环境。 新修订的《环保法》第47条规定,政府建立环境污染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减缓污染危险。 建立“黑名单”制度,第54条规定,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监管手段更加强硬。新环保法25条对违法排污设备,规定了可以查封、扣押,这些措施有利于查封违法行为。还有对于那些环境违法的企业,可以采取综合性调控手段,国土部门、经信部门、商务部门联合采取行动,措施是非常强的,这样,既有利于企业守法经营,也有利于开展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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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强制力表现在以国家的名义并由专门国家机关所实施。法律的国家强制力表现在为: 1、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2、国家对合法行为的保护。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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