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针对员工辞职需要注意哪些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辞职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他。
入职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签订合同时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合同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其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