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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想履行,怎么办,劳动合同的定义什么

2022-11-15 04: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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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5 回复

专业分析:

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想履行,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的,一般可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作出如下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第二种选择是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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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要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方式有: 1、通过协商的方式; 2、通过请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方式; 3、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闹得不愉快,劳动者往往也不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会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来离开。劳动法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3、用人单位必须有能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应为客观原因,例如单位破产、解散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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