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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省职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2023-05-16 12: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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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约定具体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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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二、康复治疗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三、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70%*天数 四、交通费 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一般是实报实销。 五、护理费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工费 (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停工留薪工资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八、工伤伤残赔偿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一至四级: 1、第一种方案: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按月支付。 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2、第二种方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 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60%×10年 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9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50%×10年 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6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40%×10年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30%×10年 (二)五至六级: 1、第一种方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留劳动关系又无法安排就业的,伤残津贴由单位支付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直至死亡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2、第二种方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50个月(合计78个月)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合计64个月) (三)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4个月)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30个月)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9个月)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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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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