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约定具体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针对2019年广东省的病假工资有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病假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工资按照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工资按照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工资按照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工资按照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工资工资按照100%计发。 员工病假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工资按照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工资按照65%计发; 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工资按照70%计发。
对于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广东工作生子的女方可以享受到八十天的奖励假,男方可以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并且会在规定的产假假期内照发工资,并不会因此而影响到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所以广东省的法定产假最少有98加80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