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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使用权房转让

2022-06-20 2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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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0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没有建设规划的村庄,村委会(居委会)必须预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二)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材料,必要时确认四邻。(三)村民建房申请经村委会(居委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办(乡、镇)进行初审。(四)所在地街办(乡、镇)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居委会)审核意见、设计图纸或选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意见,由申请人报区规划分局审核;区规划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许可审核。(五)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街办(乡、镇)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开工意见并指派专人到现场放线后,申请人方可开工建设。(六)区行政执法分局和村委会(居委会)对村民建房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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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房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进行公房使用权交易的一方必须是公有住房的合法承租人,并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公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手续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以广州为例。具体如下: (一)向广州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二)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广州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三)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广州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四)缴费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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