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1、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资福利配套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3)、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5)、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7)、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8)、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9)、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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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转正的法律规定:试用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转正;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其他。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但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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