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章制度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认定标准: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且放任或追求违纪结果的发生,过失则结合损害结果的大小来认定;客观方面综合考虑是否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造成损失的大小、严重程度等因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